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YSZF00195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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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备注 |
1 | 合产110159376 | 吴丹凤 | 房屋所有权 | 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一期)休闲俱乐部106室 | 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执字第00100-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
2 | 合产110159364 | 吴丹凤 | 房屋所有权 | 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一期)休闲俱乐部107室 | 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执字第00100-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
3 | 合产110159369 | 吴丹凤 | 房屋所有权 | 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一期)休闲俱乐部111室 | 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执字第00100-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
公告单位: |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 |||||
2018/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