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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 合肥房价不会“水涨船高”

来源 : 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07-01-10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与原来相比,修订后的《条例》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平均提高了2倍。不过,省城专家认为,土地使用税标准的提高,不会让房价“水涨船高”。   与1988年的暂行条例相比,此次国家在修订后的《条例》中,将每平方米年税额提高了2倍,提高后的标准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标准的提高,专家认为不会让省城房价“水涨船高”。这是由于土地使用税是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一般纳税人占用的土地面积不是很大,平摊到每套房子的负担也不大。以土地拍卖为例,假设参考价30万/亩的土地,拍卖价是50万/亩,拍卖价中已包含了各项税费,另外,由于土地成本在整个楼盘的开发成本中只占20%左右比例,而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开发成本中所占份额就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对房价的影响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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