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首 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告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收购储备
欢迎您访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市国土资源局- 办事服务- 办事指南
转让划拔土地上房地产(已建成)审批

来源 : 发布日期: 2009-09-02

一、 实施主体

市人民政府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

三、申报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报书(原件4份);

(二)企业改制或破产重组的,需提交经批准的改制方案和职代会决议、资产处置批复及破产裁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三)土地使用权人房屋产权来源及其证明文件(房产已转让的,需提供房屋转让协议、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竞买成交确认书及公证书)(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四)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权属来源及证明文件(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复印件4份);可提供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建设项目工程定位图(复印件4份);

(六)土地估价报告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备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4份);

(八)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4份);

四、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doc

五、承诺时限

报件齐备,7个工作日(不包括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市政府审批和缴纳出让金契税时间)。

六、地址及联系电话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3537085

隐私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主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