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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
市国土局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申报条件
本市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开发区、产业园区)土地使用他项权用拥有者
四、申报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二)法人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四)抵押权人同意注销他项权利的书面文件及还款证明(原件1份);
(五)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书(原件);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第1-4项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提供。
五、办理流程
窗口接受申请——审核——注销土地他项权证和他项权抵押、备案登记——返还土地证书
六、承诺时限
即办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地址及联系电话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3537083、353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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