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饭店用途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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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利用处 发布日期:
2010-02-10 | |
安徽饭店2006年2月15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依据出让合同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政地让【2006】55号),土地用途为商业,出让面积为40606.1平方米(60.91亩),同年3月31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合国用(2006)第497号,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业(宾馆)。 2007年经市规委会批准,安徽饭店进行综合改造,在安徽饭店现状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40606.1平方米,除现状18层建筑保留外,其他均纳入改造范围。根据2009年8月5日市规划局出具的《联系函承办单》,其用地性质为商业,容积率由1.0调整为5.772,根据新的规划方案,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003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394平方米(酒店53899平方米,写字楼152749平方米,商业277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950平方米。该宗地处置方案已于2009年12月19日经市土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也与2010年1月29日批准了该宗地用地手续。 依据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及2009年8月5日市规划局出具的《联系函承办单》,经我局2010年2月5日业务会讨论通过,将合国用(2006)第497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登记为商服用地。 自登报公告之日起一周内若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张红斌, 电话:2610519),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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