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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分局,局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332”战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国土事业发展,大力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以先进的人物带动人,以先进的事迹鼓舞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有方向,赶有目标。经研究,现将即时上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各分局、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报送信息员,信息员名单于6月24日下班前报局组织人事处。
2、各分局、各处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本单位的好人好事、先进事例和先进个人。
3、先进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清楚明白,语言要生动活泼,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4、事迹要反映工作中的负责任精神,工作的先进方法,突出的典型经验,具体工作的心得体会等。同时上报相关影像和图片资料。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原则上每月一报,也可以一事一报,时间次数不限。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报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刘丽,电话:3859651 ,政务平台或邮箱:763813470@QQ.com)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上报。
2、组织人事处每季度要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3、组织人事处要即时汇总整理各单位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例,以简报等形式即时宣传。对突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要认真挖掘和宣传,要把优秀的典型事迹和人物推荐出来,着力打造一批国土系统先进典型。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合肥市国土局各单位部门活动宣传报道信息员
高新分局:谭 彦;新站分局:孙剑锋;经济分局:戴东东
庐阳分局:洪 亚;蜀山分局:李国华;包河分局:徐启纯
瑶海分局:何轶为、黄 蓓;
办公室:王效辉;矿管处:刘正茹;地环处:王华峰;
利用处:曹志海;地籍处:戴 浩;法规处:程启元;
耕保处:鲍 凯;规划处:王志男;财审处:张 华;
人事处:刘 丽;窗 口:张 可;监察室:王 虚;
资料室:曹永刚;地产处:汪永生;有偿中心:王 利;
信息中心:刘 丽;事务处:付晓书; 整理中心:胡振华;
监察支队:高岚、黄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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