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国土资〔2007〕125号
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现将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土地调查实施细则,重点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调查方法和保障措施等,并于7月20日前将市级实施细则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二○○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