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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理论学习
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支部:
根据市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合国土资党[2009]12号)精神和市委第十指导组紧急会议的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局第一阶段的学习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当前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繁忙,学习任务很重。各党支部要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有效学习时间,做好迎接市委指导组4月20日前来我局检查的准备工作。
2、各支部书记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应明确专人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集中学习要有签到簿、记录簿,学习记录要反映每次的学习时间、地点、人员、发言内容,每位干部职工也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每个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学习任务完成后,各支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每位干部职工(含非党员)要写两篇心得体会。一篇是阐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理解,一篇是对本职工作的意见建议。每篇心得体会在1000字左右。支部学习小结和干部心得体会于4月20日前报送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4、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支部学习活动的督察指导并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各支部在集中学习前必须向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检查指导组通报(联系电话:2611199)。
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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